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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4-4-8/    阅读:512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保节日期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现通知如下:

一、人员在岗、切实履责

当前,全市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建设进入施工高峰阶段,是高处坠落、火灾事故的多发易发期。节日期间,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到岗在位,履行法定职责。

二、严控风险、排查隐患

各在建项目要落实好《关于持续开展合肥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专项治理的通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和检查制度。针对在施工中的危大工程要严格落实交底、验收、旁站等制度。另外,雨期来临,请项目关注节雷暴等极端天气,及时停止高处作业、起重吊装等作业,关注临边防护、物料堆放、施工用电等风险。

三、加强监管、督查指导

节日期间,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安排检查组明察暗访,重点排查项目管理情况、施工及监理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情况和带班生产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督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项目,要定时、定人、定责整改,运用好通报、约谈、记不良行为记录等手段。请各级监督机构于“清明”“五一”节假日每日下午5时报送当日检查信息给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监管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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