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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8-12-4/    阅读:8549

所属各事业部、子公司,集团本部: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在全集团内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在建设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交通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四、活动形式

(一)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和各事业部、子公司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宪法一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二)组织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三)在机关、项目部、拌合站等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宣传标语;

(四)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显示屏等媒介开展宣传;

(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

五、宣传标语内容

1.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2.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3.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4.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5.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6.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7.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

8.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方向。各事业部、子公司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弘扬宪法精神。各事业部、子公司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注重发挥网络媒体在宪法学习宣传中的作用。

(三)丰富内容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注重分众化、互动式传播,密切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同时,为保障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各事业部、子公司可根据需要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点击 “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下载使用。

所属各事业部、子公司务必于12月22日前将活动开展相关信息、图片和总结材料报送集团人事行政中心。联系人:王磊。

 

 

合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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