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编号:HFLJ-LQ-2019-033
二、招标人: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天都路(北区界-方兴大道)、天都路(方兴大道-云海路)改造工程 ;
2、招标项目:电子与智能化(监控)施工劳务施工;
3、工程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都路;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三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合肥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劳务施工合格供方名录成员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1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或公路机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合同至少包含: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类似业绩合同原件,以交(竣)工报告完工时间为准,企业业绩包含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合同原件、交(竣)工报告原件。如是专业承包(分包)项目,只需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如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则不具备投标资格,若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须提供承诺书;
7.信用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若投标人均无以上情形的须提供承诺书。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的信用状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进行查询确认。投标人的信用状况评审时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9日至2019年15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北京路11号合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楼监督保障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6日 10时00 分。
3、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按照下列顺序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同时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质证书(出示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出示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据),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
名称:合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包河支行
银行账号:102 090 102 100 093 8188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合肥市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11号4楼监督保障中心。
联系人:卢 超 电话:0551-63483536
七、技术咨询地址:
地址:合肥路桥公司天都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 胜 电话: 15605602555
纪 检:
合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电话:0551-63486872
2019年08月09日